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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0533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0】10号 发布日期2020-05-21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劳动力 建档立卡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时间2020-05-21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协作配合,精心实施推进,高标准按时完成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县劳动力资源情况,及时跟踪了解劳动力市场动态变化及劳动力就业培训意愿,更精准地实施劳动力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增收。根据省、市关于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实现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劳动力的总体数量、年龄结构、社保情况、就业现状、就业能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意愿等基本信息,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台账及数据库,建成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6月底,实现全县农村劳动力“一人一卡”电子信息档案;8月底,实现全县城镇劳动力“一人一卡”电子信息档案;10月底,实现全县劳动力“一人一卡”电子信息档案;11月底,初步实现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线上运行。

二、工作内容

劳动力建档立卡系统建设工作分信息采集、网络维护、数据运用三个方面:

(一)信息采集

1.采集范围:常住本辖区内16周岁以上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含外来务工常住人员)为主要目标人群,因重大疾病无法就业和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现役军人、服刑人员不在此次信息采集的范围。

2.采集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就业情况、技能情况、参加培训情况、参加社保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山西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采集表》),其中属于动态信息的采集时点为2020年3月30日。

3.采集方法:按照“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分级推进、全面准确”的原则,县直部门以系统为单位,乡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以社保卡信息为基础,逐户逐人调查,采取信息比对、电话询问补充、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4.采集人员:县人社部门确定2—4名指导员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培训指导;各系统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系统信息数据采集归集,各单位确定1—2名信息采集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数据采集上报;各乡镇确定1—2名调查员负责信息核对汇总;各行政村(社区)确定3—10名信息采集员负责入户逐人采集信息。

5.归集信息:按照村(社区)有劳动力资源台账、乡镇有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县有劳动力建档立卡档案数据库的要求逐级归集报送信息数据,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各系统、各乡镇组织人员录入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二)网络维护

以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为平合,完善县、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本次采集人员中的乡镇级调查员、村(社区)级信息采集员,要分别确定1—2名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劳动力的技能、社保、就业、培训、求职意愿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信息系统运行、动态数据更新维护,每月20日前完成变化信息录入更新工作。金保工程专网尚未覆盖到的乡镇,要于2020年5月底前联通,并同步改善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工作条件,将人员、办公、业务经费以及就业服务场所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数据应用

梳理分析全县劳动力产业分布、人员结构、就业状况、技能需求和求职趋势等数据,为县委、县政府就业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劳动力提供“订单、菜单、滚动式”精准培训就业服务;为就业扶贫提供贫困劳动力和异地搬迁劳动力实名信息、就失业信息、培训就业需求等动态监测数据;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享受均等化服务提供基础支持。

三、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

1.积极对接省市信息平台。按要求设置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采集指标,制定开展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信息采集指导员、联络员、调查员、采集员,并将具体名单于5月25日前报送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

联系人:郭红艳;联系电话:0355—8786808。

2.开展调查录入培训工作。对指导员、联络员、调查员、信息员等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信息采集方式、内容、范围要求和工作流程等,熟悉各项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熟悉使用采集设备和信息平台。

(二)采集信息

1.入户逐人开展信息采集。村(社区)信息采集员要在乡镇调查员的指导下,以劳动力社保卡信息为基础,开展入户逐人调查采集信息,乡镇调查员要对信息进行比对和核查。对外出务工的劳动力要通过电话询问,确认信息无误后填报信息。对无法联系的劳动力,要通过多种方式采集信息,并及时进行信息补录,确保劳动力联系全覆盖,劳动力信息应采尽采。县级指导员要每周登录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劳动力建档立卡模块,查询和统计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情况,对错误信息及时与信息采集员联系进行校对更正。

2.协调数据信息归集共享。各系统联络员、各单位信息采集员要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按照劳动力建档立卡数据指标体系,将本系统、本单位相关数据按要求进行采集,并将数据归集共享到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三)完善数据

全面梳理数据库信息,根据目标任务数据采集情况,查漏补缺,以线上线下两种采集方式,补充和完善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数据,确保10月底实现全县劳动力“一人一卡”。

(四)运行使用

建成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成分类分析、数据更新、信息查询、共享协同、业务经办和前台展示等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壶关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崔江华担任组长,政府副县长苏建红,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建方,县人社局局长秦志华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常平办事处常务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秦志华兼任。鉴于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专人负责,精心组织部署,抓好工作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分级召开县、乡镇(系统)、村(社区)和单位工作会议,大力宣传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意义、目的、范围、内容、方法、就业和技能培训等相关惠民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要按照“依法统计、依规采集、分级负责”和“谁出数、谁负责”原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信息的完备性、录入的准确性、操作的规范性,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准确,录入不漏一人。

(三)强化落实责任。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劳动力建档立卡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数据统筹、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归集和数据共享。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建档立卡调查录入工作。同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度较慢的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数据保密。各级各部门参加信息采集和统计调查人员均有保密义务,必须遵守信息采集的保密规定和纪律要求,保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不失密不泄密,确保劳动力建档立卡数据安全。对擅自随意泄露劳动力个人信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部门要保障专网建设费、采集设备费和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资料印制、数据采集、系统录入、业务指导、信息化运行及日常更新维护等费用支出和《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集中采购发放,确保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顺利开展。

图文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