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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0760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0〕20号 发布日期2020-07-06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2020年 冬季 清洁取暖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时间2020-07-05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发改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长治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长发改地区发〔2018〕42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19-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2号)、《关于印发长治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和农村生活方式革命。以保障全县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根本,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先立后破、有序推进,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面实现“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山区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任务;同时,完成城镇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0000平方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0平方米、农村建筑节能改造2100户。

三、任务分工

(一)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1.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地区

2020年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应达到100%。

①集中供热。加快县城集中供热三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集中供热能力,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实现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居民(单位)应改尽改。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壶关县益民热力公司

责任领导:秦元忠

2.其他农村地区

2020年,山区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

②“以电代煤”。结合供电部门电网改造情况,新增农村居民“以电代煤”改造5856户(附件2)、公建单位56户(附件3)。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

责任领导:苏建红

③其他方式。进一步加大新型技术应用、先进模式培育力度,在农村地区开展生物质、甲醇、太阳能等其他清洁取暖改造试点,积极探索农村清洁取暖最佳方式;继续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通过集中供热温暖过冬;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洁净煤替代,确保完成剩余改造任务(附件2)。禁止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

责任领导:李 杰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按照《壶关县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壶政办发〔2019〕8号)要求,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镇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0000平方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0平方米、农村建筑节能改造2100户,确保完成市下达各项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龙泉镇、集店乡、

常平办事处

责任领导:秦元忠

四、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各项任务。

五、补贴政策

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15号)和市、县相关补贴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全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办公室:

1.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供气企业做好气源保供及协调调度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负责洁净煤保供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清洁取暖支持政策;负责生物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入围条件制定、竞争性评选等工作;负责对接市综合协调办公室和保供办公室做好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2.推进“集中供热、以气代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牵头落实集中供热、“以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煤改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负责组织修订壶关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设施建设;负责制定“集中供热、以气代煤”清洁取暖评估体系,并组织工程验收。

3.推进“以电代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牵头落实“以电代煤”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煤改电”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工作;负责制定“以电代煤”清洁取暖评估体系,并组织工程验收;负责协调配合县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企业节能改造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

4.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通过集中供热温暖过冬;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洁净煤替代;督促推进农业大棚、畜禽养殖企业清洁取暖工作;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共同做好生物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入围条件制定、竞争性评选等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实施的清洁取暖工程的取暖评估体系,并组织工程验收。

5.考核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取暖调度、统计、通报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切实监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负责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对各类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工程验收进行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清洁取暖工程验收报告、资金审计报告和环保排放报告进行抽查核查;负责对各类清洁取暖改造方式排放验收;负责对接市考核办公室,做好我县清洁取暖设施设备的合规性审查确认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政府、常平办事处是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本乡镇(办事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组长,并依据本方案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清洁取暖工程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合同签订、改造实施、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矛盾调解、现场安全、数据统计、进度核实、资料上报、补贴资金支付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向上级争取清洁取暖支持资金;负责建立完善并落实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负责通过公共预算、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措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并会同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办公室、考核办公室做好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的下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清算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洁净煤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煤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负责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承压锅炉节能热效率检测和环保深度治理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清洁取暖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洁取暖工程所需土地征用手续的批办等工作,保证正常工程用地。

县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工程资金筹措与使用的审计工作。

县交警队负责依法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运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洁净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农村学校冬季清洁取暖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以电代煤”外接电网电路改造等工作。

壶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切实保障采暖季气源稳定供应。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工作落实。

各施工企业要按照规定时间,配齐配足施工人员,做好物资储备,制定保供措施,精心组织施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同步快速推进。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做好后期运营维护,保障用户清洁取暖安全。

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及时组织验收。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工后,针对不同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各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验收方案,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归档,并报县冬季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办公室、考核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办事处)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实行每月排名通报机制,确保工程按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对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进度缓慢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约谈问责。

各乡镇(办事处)、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联络员名单上报县综合协调办公室和考核办公室;每月27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综合协调办公室和考核办公室。

附件:1.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壶关县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居民)任务分解表

3.壶关县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公建单位)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崔江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秦元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徐云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建红 县政府副县长

李 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盖红卫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兵 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世兵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负责人

王世英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贾凤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斌君 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局长

张君平 县财政局局长

赵红兵 县审计局局长

李国祥 县教育局负责人

雷学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仇建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四清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崔 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牛文斌 县统计局局长

王 巍 县信访局局长

冯海岗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赵志斌 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韩 伟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姚长青 县供电公司经理

马 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磊 龙泉镇党委书记

冯小红 百尺镇党委书记

王红伟 店上镇党委书记

李岳震 树掌镇党委书记

张庆利 晋庄镇党委书记

王相澎 大峡谷镇党委书记

秦王康 集店乡党委书记

李志强 五龙山乡党委书记

赵申岗 黄山乡党委书记

王 昉 东井岭乡党委书记

陈虎斌 石坡乡党委书记

张海江 鹅屋乡党委书记

陈 湛 龙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明芳 百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黑树军 店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智 树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牛坚华 晋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 强 大峡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牛 芸 集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晓波 五龙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秦志强 黄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志力 东井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牛晨耕 石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卫 伟 鹅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吕志强 常平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办公室:

(1)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张世兵(兼)。

(2)推进“集中供热、以气代煤”办公室主任:贾凤鸣(兼)。

(3)推进“以电代煤”办公室主任:王世英(兼)。

(4)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办公室主任:马 峰(兼)。

(5)考核办公室主任:张斌君(兼)。

图文解读:  壶关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