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0-01346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0〕12号 | 发布日期:2020-06-23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推行 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成文时间:2020-06-2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安排。推行路长制,要以深化农村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抓手,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由建设为主向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转变,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
三、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路长。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由县长担任县域内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级路长,各乡镇(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路长,建制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路长。
(二)成立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公安、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林业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乡镇(办事处)路长办公室设在各乡镇政府(常平办事处),主任由乡镇(办事处)分管交通运输的负责人兼任。
(三)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县级设路政员,由县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人员兼任。乡镇(办事处)设监管员,由各乡镇政府(常平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乡村道路监管员。村设护路员,由养护单位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并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优先向贫困户农民倾斜,提高困难群众的参与度与受益面。
四、主要职责
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
(一)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组织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需求,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县级路长:负责本辖区县级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总路长制定落实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完成总路长安排的其他事项。
乡、村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乡、村道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本级相关人员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并进行考核,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负责乡镇(办事处)路长履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县级路长汇报有关情况。
乡镇(办事处)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乡镇(办事处)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核查考核等机制;协调落实乡镇(办事处)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及部署,受理投诉举报;开展巡查督查,并督促和指导村级路长工作。
(三)“三员”职责
路政员是农村公路的执法主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路政执法,及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保护路产路权。路政员核定以县域内县乡公路总里程为基数,由县级路长办公室按照适当比例予以确定,确保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监管员是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在乡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协助公路执法机构进行查处。监管员核定以乡镇(办事处)区域内农村公路总里程为基数,由乡镇(办事处)级路长办公室按照适当比例予以确定,原则上里程规模20公里以内的按1名确定、20-50公里之间按2名确定、50公里以上的按3名确定(具体以壶交字〔2020〕17号通知核定名额为准),确保乡村道路监管全覆盖。
护路员是农村公路保护的重要补充。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予以查处;对发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构造物问题,要及时报告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单位进行修复。护路员核定以各村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总里程为基数,原则上按平均1名/3公里确定,没有乡道、村道的村不核定护路员。村中街巷不予单独核定。
(四)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加强超限超载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提质改造,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做好全县“路长制”推动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等行为;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及时通报县交通局。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监督管理“路长制”资金的专项管理,严格审定用款计划和开支标准。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公路建设国土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联合相关单位整治公路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和治理城市道路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抓好沿路沿线秸秆禁烧工作;配合交通执法大队加大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的查处力度;劝导群众不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
县林业局:在公路、交通部门制定公路建设规划时,积极配合,严守生态红线;加强依法使用林地的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审批指导工作;查处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做好公路绿化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审批和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协助做好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负责开展排入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县水利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河道许可手续。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1.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
2.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县道两侧边沟外各10米,乡村道路两侧边沟外各5米范围内不得进行建房、临时搭建等违章活动;大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等活动。各级路长要监督落实公路两侧建筑物报批须先经县交通运输部门同意后,住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方能审批建房手续的制度规定;房屋建成后,督促做好排水工作,完善公路边沟。
3.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以及公路沿线非法采石厂、砖瓦窑、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
4.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在乡道、村道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二)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1.加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标准化建设。乡镇路长要协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站办公场所,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台账,做到“一路一长、一路一档”。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要把公路养护管理作为主责主业,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乡村道路养护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切实做到养护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积极推进县道专业化养护。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的“四化”目标,在县道实行“公司+道班”养护模式,将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承包给专业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落实管养目标,提升养护质量,积极创建文明线路和平安公路。
3.开展乡道村道常态化养护。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有关规定,在农村贫困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中选聘乡村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划段包干、责任到人,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养护整修和清扫保洁,帮助群众提高收入。乡、村路长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对乡道、村道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乡村道路有人管、有人养。
4.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各级专管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三)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作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积极整合乡镇汽车站、养护道班、邮政所、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打造“养护、路政、客运、电商、邮政、物流”六位一体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服务全覆盖。
(五)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六)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除特大洪水和较大塌方外,一般阻车时间不超过72小时。遇到地震灾害以及暴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县、乡路长组织沿线机关、厂矿、群众进行抢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推进“路长制”工作建设。各级路长和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农村公路管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路长办公室要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办事处)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开展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确定各级路长责任范围,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县、乡、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建档立卡情况由县级路长办公室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
(三)推进信息云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农村公路路基、路面、交通基础设施等数据,完成路况信息及时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鼓励护路员和社会公众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报告病害及路况信息,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效能。
(四)严格督查考核。“路长制”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积极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约谈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图文解读:《壶关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