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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0198 | |
发文字号:壶政发〔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03-31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2021-03-2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19〕219号)有关要求,参照《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壶关县乡镇权责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布。
一、清单基本情况
乡镇权责清单共119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6
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调解5项,其他权力81项。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2、各乡镇要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明确程序环节,编制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确保清单清晰、准确、可操作。
3、乡镇权责实施动态管理,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提出申请,由县编办、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初审,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方可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乡镇权责清单公布后,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此为抓手,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壶关县乡镇权责清单》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