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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5062
发文字号壶政办函〔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03-16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壶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3-02-23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壶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五水综改”总方案及子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00号)要求,为彻底解决壶关用水瓶颈、改善水生态、强化水保障,逐步建成供水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标准化、供水管理智能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体系,有序推进壶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壶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为保障项目如期实施,成立壶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  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冯海岗   县政府副县长 

        张世兵   县水利局局长

        闫晓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君平   县财政局局长

        冯小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黑树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韩纪平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斌君   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局长

        赵世英   县司法局局长

        张彦伟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审议重大政策、事项,督查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世兵担任,副主任由杨长青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有关政策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特许经营项目等审议事项,组织协调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壶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工作,负责将研究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负责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和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如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本项目的财政预算资金的审核与安排、预算投资额评审工作;按照壶关县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对工程量变更、新增工程价款结算进行评审认定;参与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审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核定、财政补贴核发。

2、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本项目的立项、申报、初步设计审批等事宜,参与实施方案联审、特许经营协议谈判。

3、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项目相关证照的发放,参与实施方案联审、特许经营协议谈判。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参加实施方案联审、参加特许经营协议谈判及项目验收。

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审核,并出具本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等事宜。

6、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负责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县司法局:负责对项目相关的文件(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8、县水利局(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前期(立项、实施方案、土地等前期工作)准备;社会资本方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署特许经营项目合同、补充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与第三方咨询机构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绩效考核、监管等项目相关的手续的牵头办理等;负责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按照“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项目手续包保责任制。相关职能部门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办结后交项目实施机构,并全程留痕。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