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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1424
发文字号壶政办字〔2022〕36号 发布日期2022-09-08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2-08-29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汛期排水管控保河湖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启动会议精神,防范汛期断面水质大幅波动,打赢保汛期水质稳定硬仗,确保2022年国省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约束性考核指标,按照《山西省2022年度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环函〔2022〕589号)和《长治市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政办发电〔202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国省控断面汛期月均值不超标、日均值不出现连续三日超标,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国家和省、市考核要求。

二、工作安排 

从 2022年6月20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开展为期近4个月的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7月15日)。按照省、市汛期排水管控保河湖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启动会议精神和晋环函〔2022〕589号、长水防办函〔2022〕2号、长政办发电〔2022〕9号文件要求,围绕国省控断面,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2022年7月15日至9月15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等开展汛期水环境状况大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影响国省控断面水质的水污染问题,确保排查不留死角,问题全部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202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抓紧补齐水污染防治工作短板,建立健全保汛期水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汛期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城镇排水系统管控。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清淤,对雨水管网、排水沟渠、低洼区等开展全面清淤,对管网内积存污水进行清空,雨水溢流口采取快速净化应急措施。(县住建局) 

(二)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运维。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全部配套建设进水调节池;完成双回路供电排查,确保双回路供电系统正常;污水溢流口加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和快速应急处置设施;严禁城镇污水处理厂在雨期实施进水封堵,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过度保护”。(县住建局) 

(三)强化企业雨污水排放监管。加强对工业企业雨(污)排口的监管,严禁工业企业利用汛期偷排工业废水的行为;工业企业要及时清空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强化厂区日常监管,清除厂区面源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紧盯雨期雨势,降雨期间对部分断面加密开展挥发酚水质监测,重点检查企业工业废水借雨期偷排行为。严禁雨水和工业废水混排入河。严防不法企业趁降雨天气、汛期河水涨水期间,偷倒或利用雨水口偷排废污水。(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河湖水系环境管理。开展精细化清理行动,对河道内水生植物残体、漂浮物、垃圾等进行集中打捞,最大限度减少河道内污染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治返黑返臭长效机制,确保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县住建局)

(七)强化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对沿河耕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耕地降雨退水进入河道;对沿河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场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养殖废水、受污雨水排入河道。农村沟渠存蓄的黑臭水体在汛期前进行全面清理,送入污水厂处理,并在降雨后及时清空;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 

(八)强化县城建成区城市面源管控。加强县城建成区错混接排水整改。监督指导居民小区内各类错混接排水的排查整改工作。(县住建局)

四、河口桥断面管控措施 

对县城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务必解决污水处理厂入网氨氮浓度过高的问题。优化龙丽湖泄洪通道,严禁泄洪水流入雨污管网。(县住建局) 

五、组织保障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组织指挥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指导、调度、通报及与市级推进组对接等工作。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或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联络员名单于8月 31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汛期排水管控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管控不力将直接导致汛期污染强度增大,严重影响河流水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扛牢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推进,确保汛期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进一步加强研判预警。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降雨预警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及时发布断面水质预警信息。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降雨天气的各项工作准备。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全县水环境监测,跟踪核实相关情况,对水质超标断面控制单元内入河排污口加密监测频次,开展溯源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汛期出现国控断面超标情况的,县政府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联 系 人:郭志英     15935549916 

         赵忠文     15035513940


附件:壶关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壶关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苏建红  副县长 

副组长:李  耀  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张斌君  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局长 

成  员:冯小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世兵  县水利局局长 

        郭四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宇斌  县气象局局长 

        程建华  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部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斌君兼任。


图文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