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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44602 |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09-08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3-09-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地理标志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于提升地方名优土特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培育和提高特色产品品质,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23〕15号)要求,为全面改善我县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以下简称“地标”)的规范使用,加快农特产品品牌向高端化迈进,提高我县旱地西红柿、党参(紫团参)、陶瓷、酒、连翘、醋、马铃薯、小米、豆角等特色农业、手工业竞争力,统一农特产品标识,促进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聚焦农业、中药材、手工业等关键领域,以特色产品为重点,以市场驱动为导向,着力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扩大“地标”使用覆盖率,力争打造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地理标志品牌企业,助推我县乡村振兴和特色专业镇建设。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赋能行动,开展全县地理标志工作,持续完善地理标志制度,推广“地标”使用范围,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重点打造地理标志品牌,促进相关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实现一镇一品牌,一乡一特色,力争年内每个乡镇形成1-2个特色产品,新申报一批地理标志商标。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
聚集我县区域内具有独特品质的产品,梳理其特色质量、特殊工艺、人文历史、产地环境、地理范围、发展状况等基础信息,掌握潜在地理标志资源情况。每个乡镇要确定1—2个特色产品,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工作,重点支持引导申报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扩大地理标志使用范围
对已有地理标志产品的乡镇提高“地标”使用率,实现“地标”使用企业倍增。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并规范使用“地标”,打造一批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地理标志品牌企业。将地理标志纳入全县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整体规划中,彰显品牌价值。支持全县地理标志产品参与品牌价值评估,支持市场影响力较大、知名度较高的地理标志商标认定驰名商标。鼓励和支持以地标传统特色行业为主导产品的乡镇积极申报省级专业镇。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地理标志商标专门机构。为全面构建部门协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围绕挖掘培育、质量管控、价值提升、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地理标志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成立“壶关县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以下简称“特色专业镇建设”)专班,专班成员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秦建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步野 县政府督查专员
崔 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牛 芸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县水利局、县商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史志办、各乡镇。
组成人员:由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分管副职领导和具体承办此项工作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专班负责全县品牌建设工作,具体承担开展“特色专业镇建设”工作的创建、使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推进、指导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的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工作的发展与规划。
组长负责总体把关,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特色专业镇建设”工作。副组长负责专班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协调、联系各职能部门工作,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特色专业镇建设”工作进行政策和技术性的指导;积极与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部门沟通对接,组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报,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申报产品质量监测,协调上级市场质检部门做好申报论证工作;负责承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侵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品牌侵权行为,不断优化市场经济环境。指定专人对申报工作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申报主体单位对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的现时状况、产业发展、对外宣传以及产品所得荣誉等方面资料收集、汇总和整理;确定产品的原产地、目前种植面积、产量和在全县、全市的份额及地位;对种植区域独特的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土壤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的相关要求,帮助地理标志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良好的农业规范(GAP)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协调上级农业部门做好产品论证和申报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市场监管局申报工作经费和实施相关技术手段所需经费情况,安排工作经费以确保申报工作如期完成。
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承担品牌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主体工作,组建成立与地理标志商标相关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上级林业部门做好有关林业产品的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论证工作。
县商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品牌产品营销工作机制。承担引导品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品牌产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品牌文化宣传工作机制。承担品牌文化建设、推介推广等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景区、人文故事等各类信息传媒平台,做好品牌故事策划与传播,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区域水环境治理和农业灌排水基础设施建设。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区域内的水源达到标准要求。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确定地理标志产品的种植区域坐标、位置和周围环境。
县史志办负责做好地标文史资料的收集与编纂:一是积极查找涉及地标产品的原始资料,书籍中已有记载的产品,配合做好资料查找收集工作;二是将经过核实有价值的产品及时收集到年鉴史料中,为下一步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奠定基础,积累资料。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对提高本地农特产品市场知名度及经济效益的作用,依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梳理区域内特色产品,挖掘自然资源,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申报本地地理标志商标,助推“全县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二)建立地理标志商标激励机制。建立地理标志商标激励机制,对企业和个人在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推广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一定程度的奖励,鼓励引导同行业企业申请使用“地标”,打响我县地理标志品牌。
(三)建立地理标志商标保障机制。加强“地标”申报及推广使用工作,推行“专业协会和技术推广机构服务、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广大农户参与”的发展机制,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和推介能力,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特色经济快速发展。
(四)建立地理标志商标宣传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地理标志产品推广宣传活动,帮助企业拓宽市场,打响品牌。积极支持特色专业镇创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进一步推广示范经验,发挥引领作用。
(五)建立地理标志商标考核机制。对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发布工作通报。对于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推进效果较差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并纳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