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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5951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3〕88号 | 发布日期:2023-12-26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壶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时间:2023-12-2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号)、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治市2021年度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与挂牌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建发〔2021〕78号)精神,加强对我县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保护,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普查公布程序,经研究,确定大峡谷镇大河村大河关1处历史建筑为壶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设置明显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强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附件:壶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