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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3914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3〕19号 | 发布日期:2023-09-11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3-09-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4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便利化、品质化消费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培育”的原则,以“点亮夜经济、活力新壶关”为主题,着力推动“吃、住、购、文、旅、娱”深度融合,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不断提升城市“烟火气”,丰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全县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繁华夜壶关”为目标,提升我县夜间产品与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开展夜间餐饮购物、休闲旅游、体育健身、文化演艺等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增强夜间消费活力。到2025年底,打造培育10个以上核心夜间经济集聚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三、实施措施
(一)构建夜间经济集聚区
重点提升太行欢乐谷、凤凰山庄、龙丽街街区、健康街、柳南街、“水塔小巷”美食街、龙潭河村委附近、千友超市宜景店周边、宜盛苑街区、大峡谷镇桥上村等特色街区、夜经济聚集区消费购物、餐饮娱乐功能,满足人们夜食、夜娱、夜游、夜购、夜行、夜宿等多方面需求,打造10个核心夜间经济集聚区。(牵头单位:县商务中心、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护中心、龙泉镇人民政府、大峡谷镇人民政府)
(二)打造夜间消费新风尚
1.建设“夜购”集聚区。鼓励588超市、千友超市、永利超市、华丽港超市、星光影视城、新华书店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影院书店等延长营业时间,推出夜间专属折扣。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24小时营业,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提高商场聚客能力。鼓励实行分时段电价,降低商户延时电力成本。合理放宽夜间时段沿街市容管理,创新夜间经济消费模式。发展直播带货、网红探店等直播产业,建立直播基地,培养直播规模企业、支持传统百货以及线下餐饮、商超等实体零售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广泛合作,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互联网公司拓展未来零售体验场景,构建网上商城、社交电商、二手交易等互联网电商消费新场景。引导商圈、景点、场馆等消费场所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布局,推广互联网、大数据、VR(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发展形成涵盖食、购、娱等多业态的夜间消费场景,提升夜间消费品质。(牵头单位:县商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打造“夜食”街区。充分挖掘本地特色美食、名优小吃,鼓励市场主体举办美食节、啤酒节、音乐节等节庆活动,开展餐饮品牌推广。重点提升太行欢乐谷、龙丽街街区、柳南街、“水塔小巷”美食街、宜盛苑街区、千友超市宜景店周边小吃街,大峡谷景区、凤凰山庄夜游区等商圈商户服务品质,严抓食品安全质量,打造一批本土“网红美食”打卡地。多层次、多业态、多样化打造主城区、主景区“深夜食堂”集聚地,围绕特色化餐饮,推出特色美食、风味小吃、经典菜品。鼓励餐饮企业与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合作,扩大晚餐、宵夜外卖,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商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护中心)
3.点亮“夜游”名片。依托沿街口袋公园、玉壶广场、北寺山广场、万紫千红山英雄广场、太行山大峡谷、欢乐太行谷、凤凰山庄等文体健身场所和主要景区,打造夜间旅游健身观光带,完善夜间标识指引、休闲设施、环卫设施,营造良好的夜间旅游氛围。鼓励凤凰山庄、太行欢乐谷等景区推出夜间旅游服务,借助水幕、激光等举办夜间灯光秀,营造良好的夜间游环境,做好“星空”文章,打造户外露营活动场所,开展灯光节、美食节、音乐节、民俗文化节等夜游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培育“夜娱”文化。在合适线路、景区景点、商贸企业及体育场等场所举办夜跑、购物节、广场舞系列活动,增加夜间文化演出,丰富夜间经济文化内涵。依托图书馆、文化馆、书店等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夜读”活动。鼓励体育场馆、企事业单位“灯光球场”等健身活动场所夜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延长开放时间,利用城市公园和绿地增设运动场地,引导市民参与夜间群众性娱乐健身活动。依托现有商圈的网吧、KTV、酒吧资源,打造我县“夜娱”聚集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5.优化“夜宿”品质。大力发展集生态康养、休闲娱乐、旅游度假为一体的新业态,推动酒店、民宿、木屋、营地等多元化发展。依托“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整合沿线优秀旅游资源,打造精品夜宿聚集地。加强旅游“红黑榜”评定工作,在品质和服务上发力,推出特色民宿旅游线路,丰富游客住宿体验。(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中心,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6.提升“夜行”服务。优化我县“夜经济”集聚区周边交通组织管理,增加“夜经济”集聚区及周边公交线路的运力投入,适当延长末班车时间。引导出租车企业加强重点夜市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完善充电桩等车辆充电设施,规范夜间消费场所停车位管理,适当增加夜间停车泊位、出租车候客点,允许夜间特定时段(19:00-次日5:00)临时停车,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分步实施
从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成立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动员会议,推进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各乡镇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具体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优化夜间经济发展环境。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5年10月)。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人口规模和功能布局,科学划定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和主要街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适度放宽夜经济集聚区内的广告促销、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限制,允许有条件的特色街区在夜间特定时段(19:00-次日5:00)开展“外摆位”试点。在安全许可范围内,简化大型活动审批手续,针对夜经济重点街区、商圈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做好业态发展引导,加强各类设施配套,如期完成夜间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2月)。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迎检考核,更新完善工作台账,推动夜间经济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壶关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协调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中心,负责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日常事务。县商务中心、县文旅局等相关单位要强化政策指导,根据壶关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项目申报。县财政局要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对我县市场主体申报的相关政策奖补资金予以充分保障。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用好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资金,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内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给予倾斜,加大对消费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夜市商业街区为亮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区公共配电网。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开展“夜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加大对地方特色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式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提高夜经济发展影响力、辐射力,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夜间消费氛围。
(三)强化监管治理,确保安全经营。监管部门要有序规范流动摊点的管理,定期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市场精细化治理;定期对县域内夜市进行巡查监管,将油烟、噪音、环境卫生治理、食品安全、消费安全、规范经验为重要监管内容,确保市场安全健康发展。
(四)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督查考核。统筹利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夜间经济发展,争取对商圈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夜游产品开发、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繁荣夜间经济有关措施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采取跟踪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跟进落实,确保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