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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3013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4﹞15号 | 发布日期:2024-05-11 |
发文机关:壶关县卫体局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4-04-2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惠托育服务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聚焦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三大目标,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安心创优等工程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托育服务的殷切期盼,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末,在数量指标层面,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托位数提高到1080个以上;在质量指标层面,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占比达到90%;在社会效益指标层面,普惠托位占总托位数比例达到80%,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5%;在满意度指标层面,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家庭服务满意度达到90%。
三、项目内容
通过大力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创优安心等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有效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切实提高群众托育服务满意度。
(一)实施服务供给扩容工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原则,构建以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为主体,社区托育园、幼儿园托班、社会力量办托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强化托位供给。到2024年,全县普惠性托育机构增加20个左右,托位数提高到1000个以上,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
项目1: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
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随时更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公办示范综合托育机构设施、教材、教具配备等工作。积极引进省内外先进的托育机构管理运营团队,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运营。
任务清单:完成公办综合托育机构的设施、教材、教具配备及备案工作;增加110个托位。
完成时限:2024年7月
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体局、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2: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扩大以社区为主阵地的普惠托育设施建设,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加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力量以低成本、长租期开展非营利性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进行综合建设,探索“物业服务+托育服务”模式,推进普惠托育社区驿站、家庭托育点、妈咪宝屋、村级婴幼儿照护驿站建设。提升社区托育服务覆盖面,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优质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
任务清单:新增1所普惠社区托育点。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体局
项目3:幼儿园办托班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2024年,支持南洋幼儿园、启智幼儿园等16家幼儿园开设普惠托班,按照托班改造平米数给予资金支持。
任务清单: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及时进行备案。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体局
项目4:卫体系统工作场所办托试点先行项目。在卫体系统探索工作场所办托。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项目,在10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办托试点,共提供普惠托位80个,为职工或辖区居民提供福利性托育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为附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任务清单:建立11个办托试点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
(二)实施群众托育减负工程,激发人民群众生育意愿
项目5:积极争取上级普惠托育机构奖补项目。按照省市相关精神,经考核评估,对盘活利用场地运营较好的各类型普惠性托育机构积极争取上级激励性奖补;争取上级激励性奖补;按实际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和入托月数给托育机构发放补助。
任务清单:严格上级要求审核认定,及时发放激励性奖补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项目6:普惠托育机构减负项目。对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恩吉拉早教中心、启智幼儿园、南洋幼儿园、城南幼儿园、童领未来幼儿园),根据机构建筑面积、设置托位数等条件,对2024年托育机构给予一定奖补,切实减轻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负担。
任务清单:实行普惠价格的托育机构减免房屋租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体局、龙泉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质量创优安心工程,提升群众信任满意程度
项目7: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项目。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服务对象,根据婴幼儿特点和托育机构服务需求,将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等纳入服务范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团队为托育机构提供群体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设计婴幼儿签约服务包,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任务清单:开展技术性健康指导2次,为每个婴幼儿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
项目8:“妈妈课堂”健康管理和指导项目。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妈妈课堂”,指导全县准爸爸、准妈妈、养育人科学生育养育,做好健康管理,提供涵盖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家庭生育全周期需求的服务。
任务清单: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每月举办一次“妈妈课堂”“孕妇学校”,讲解科学育儿知识;每半年组织保健人员开展一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指导。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
项目9:特色化中医育儿保健服务项目。发挥乡镇中医馆全覆盖及全国中医药基层工作示范县优势,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理念和方法提供健康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指导托育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掌握中医有关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任务清单:建立婴幼儿中医保健服务档案,每年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1次中医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一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
四、组织实施及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协同部门联动。成立组建普惠托育项目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项目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强化财力保障,严格考核监督。建立持续稳定的普惠托育发展投入机制,严格示范项目中央、省级配套资金使用,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各项托育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及时到位。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出台考评方法,加强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