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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9123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4〕28号 发布日期2024-08-19
发文机关壶关县发改和科技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4-07-28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壶关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全县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和运输(简称煤电油气运),避免或缓解因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煤电油气运等重要工业品及原材料供应不足、运力资源紧张从而对全县社会秩序和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长治市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壶关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壶关县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壶关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壶关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壶关县公路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壶关县城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壶关县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区域内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协调。

1.3.2全县电力紧缺达到《壶关县煤电油气运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按照《壶关县煤电油气运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1.3.3全县天然气紧缺达到《壶关县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按照《壶关县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处置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1.3.4全县交通运力紧缺达到《壶关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壶关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壶关县公路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壶关县城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按照上述预案处置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1.3.5全县煤炭、成品油突发事件按照本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预防为先、科学监测、及时预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全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体系由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组成。

2.1 县指挥部组成

县政府成立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助副主任,发改和科技局(能源)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和科技局(能源)、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商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壶关供电公司。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和科技局(能源),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科技局(能源)局长兼任。 

2.2 现场指挥部

根据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指挥工作。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发改和科技局(能源)局长,事发地乡(镇)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运行监测组、物资保障组、交通运输组、社会稳定组、调查评估组、新闻宣传组、专家技术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县内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煤电油气运事故处置工作。

3 风险防控

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煤电油气运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特大及较大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风险。

4 监测和预警

4.1 监测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全县煤电油气运行监测、预警分析。

运行监测组负责监测和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日常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进行预警。

4.2 预警

收到有关部门的信息报告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控制和缓解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县指挥部办公室对紧张状态进行评估,分析性质特点、扩散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全县经济运行各方面现实和潜在影响等,综合判断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在研判可能发生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县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主要涉及行业的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应积极协助调查核实并配合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县发改和科技局(能源)接到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发改和科技局(能源)和县政府报告。县政府和县发改和科技局(能源)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资源供需现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为主原则,事发地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置,防止事件扩大,并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5.3 应急响应

依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县级层面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

5.3.1 四级响应

当煤电油气运发生短缺,影响部分乡镇经济正常运转,对局部区域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并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县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发地乡镇政府请求,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5.3.2 三级响应

当煤电油气运发生短缺,影响全县部分乡镇经济正常运转、对当地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不利影响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5.3.3 二级响应

当煤电油气运发生短缺,对全县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威胁时,县指挥部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事件信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工作组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3.4一级响应

当煤电油气运发生短缺,对全县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时,县指挥部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意见、省、县指挥部工作组安排部署,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4 响应调整与终止

5.4.1 响应调整

县指挥部或县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突发事件变化,对各种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组织评估或评价,及时提出调整、终止等建议,结合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4.2 响应终止

经有关专家分析论证,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一级、二级、三级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四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交通运输保障

参与应急响应的单位负责保障单位的交通工具,确保车辆有效使用,必要时由县指挥部交通组协调公路、铁路、城县交通等部门,保障应急响应措施顺利实施。

6.2 信息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日常信息收集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配合定期报送煤电油气运信息。

6.3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按照相关规定保障预算,实施应急措施所必须的办公、通信、交通、信息、管理等费用(不包括日常行政性开支)应编制项目预算,纳入成员单位年度项目财政预算,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发生的储备动用、紧急采购、应急生产、紧急征用涉及的补偿或赔偿等费用,应编制应急项目预算。

6.4宣传、培训与演练

县指挥部应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煤电油气运保障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对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煤电油气运相关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指挥协调推演。

7 后期处置 

7.1 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县指挥部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等依据。

7.2 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应急期间接受调度令被征用的物资和设备进行退还,并进行适度经济补偿或赔偿,组织恢复正常的煤电油气运生产工作秩序,做好善后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

7.3 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要对本次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规定上报。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煤电油气运大范围供给困难,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受到明显影响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煤炭,是指我县重要工业企业用煤。

本预案所称电力,是指我县电力企业发电、送电全过程。

本预案所称成品油,是指输入我县的汽油、柴油。

本预案所称天然气,是指输入我县的天然气。

本预案所称运,是指我县公路运输、铁路运输。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和完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涉及的县政府成员单位因机构调整发生变化,其职责随新机构的职能作相应调整;本预案涉及的成员单位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新。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和科技局(能源)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和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附件1壶关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指挥机构及职责.pdf

        附件2壶关县煤电油气运应急协调工作流程图.pdf

               附件3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分级标准.pdf

               附件4相关单位联系方式.pdf


图文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