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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66
发文字号壶政办函〔2025〕1号 发布日期2025-01-28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庄谷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专班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时间2025-01-21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庄谷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专班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晋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开展“晋庄谷子”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经县政府决定,成立晋庄谷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专班。


一、主要任务

落实县政府关于申报“晋庄谷子”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二、专班成员

:陈华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步野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江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晓波  晋庄镇镇长

员:杨鹏飞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志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晓刚  县水利局副局长

        秦德芳  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徐玉军  县气象局副局长

        郭鲜芬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李松增  县档案馆副馆长

        王  彦  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总工

        牛  杰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李向阳  壶关县有机旱作谷物协会会长

三、运行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由牛杰同志兼任。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程序向专班组长汇报。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申报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专班自发文之日起成立,运行至申报结束自然解除。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