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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74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46号 | 发布日期:2024-07-02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泉镇西街村、集店镇坛上村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使用权供应方案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成文时间:2024-07-02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拟供龙泉镇西街村、集店镇坛上村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使用权供应方案》收悉,经县土地规划出让委员会〔2024〕5次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4号—9号宗地(龙泉镇西街村)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24275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070万元、增幅价20万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二、同意2024-10号宗地(龙泉镇西街村)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984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30万元、增幅价5万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三、同意2024号—11号宗地(集店镇河口村、坛上村)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34252平方米,挂牌起始价4340万元、增幅价20万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四、同意2024-12号宗地(百尺镇流泽村等四村)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441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40万元、增幅价5万元,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出让年限40年。
五、同意2024号—13号宗地(大峡谷桥上村)无偿划拨给县消防大队使用,规划总面积10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六、同意2024-14宗号地(大峡谷桥上村)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71013.6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300万元、增幅价20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七、同意2024-15号宗地(大峡谷桥上村)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249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30万元、增幅价5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八、同意2024号—16号宗地(原壶关县配件厂)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49573.5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460万元、增幅价2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九、同意2024-17号宗地(龙泉镇西街村)无偿划拨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规划总面积216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十、同意2024号—18号宗地(集店镇河口村、坛上村)无偿划拨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规划总面积140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十一、同意2024号—19号宗地(集店镇河口村、坛上村)无偿划拨给县教育局使用,规划总面积27303平方米,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