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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76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48号 | 发布日期:2024-07-03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集店镇杜家河村、原水利局安监局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使用权供应方案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成文时间:2024-07-02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拟供集店镇杜家河村、原水利局安监局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使用权供应方案》收悉,经县土地规划出让委员会〔2024〕1次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4-4宗号地(集店镇杜家河村)划拨给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壶关县供电公司使用,规划总面积1013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36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电力设施用地。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该宗地北侧原电力公司原划拨使用的国有土地6.55亩土地收回,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另行挂牌出让,剩余2.15亩仍由电力公司划拨使用。
二、同意2024号—3号宗地(西街村职工幼儿园旧址)无偿划拨给县教育局使用,规划总面积141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三、同意2024号—1号宗地(水利局办公旧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659.5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70万元、增幅价5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按照《壶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3次)议定的相关事项,本宗地挂牌出让按旧城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四、同意2024号—2号宗地(安监局办公旧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规划总面积254.0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6万元、增幅价2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按照《壶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3次)议定的相关事项,本宗地挂牌出让按旧城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