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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77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51号 发布日期2024-07-09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壶关县2024年林蜂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时间2024-07-09

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壶关县2024年林蜂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县林业局:

《壶关县林业局关于呈请批复对<壶关县2024年林蜂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壶林请字〔2024〕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壶关县2024年林蜂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局要充分发挥林蜂养殖领导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抓好方案实施。要牵头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重要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