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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77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51号 | 发布日期:2024-07-09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壶关县2024年林蜂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时间:2024-07-09 |
县林业局:
《壶关县林业局关于呈请批复对<壶关县2024年林蜂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壶林请字〔2024〕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壶关县2024年林蜂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局要充分发挥林蜂养殖领导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抓好方案实施。要牵头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重要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