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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80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89号 | 发布日期:2024-11-29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家池等五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时间:2024-11-29 |
龙泉镇人民政府:
《龙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四家池等五个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复的请示》(壶龙字[2024]279号)已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壶关县龙泉镇四家池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刘寨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欢掌底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小山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马驹村村庄规划(2021-2035)》。
二、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规划批准后由你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实事求是,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四、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