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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80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89号 发布日期2024-11-29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家池等五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时间2024-11-29

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家池等五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龙泉镇人民政府:

《龙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四家池等五个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复的请示》(壶龙字[2024]279号)已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壶关县龙泉镇四家池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刘寨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欢掌底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小山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壶关县龙泉镇马驹村村庄规划(2021-2035)》。

二、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规划批准后由你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实事求是,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四、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