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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282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97号 | 发布日期:2024-12-31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壶关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 | 成文时间:2024-12-31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
你局《关于批复<壶关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壶环发(2024)1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壶关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请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噪声环境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