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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320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5〕32号 | 发布日期:2025-05-29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壶关县主城核心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时间:2025-05-29 |
壶关县住建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壶关县主城核心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壶关县主城核心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控,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做好规划统筹。要切实做好《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充分保障《规划》的合理空间要求,实现我县停车设施的统筹协调和空间适配指导。
三、强化规划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从土地供应、资金筹措、停车管理等环节保障《规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经批准的《规划》是我县停车场建设的依据,要定期做好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若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