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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325 |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函〔2025〕12号 | 发布日期:2025-04-07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壶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2025-04-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启用 “壶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凡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使用“壶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