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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326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5〕37号 | 发布日期:2025-06-29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壶关县交通枢纽园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时间:2025-06-23 |
山西长东盛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县自然资源局《壶关县集店镇集店村交通枢纽园区建设项目划拨用地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壶关县交通枢纽园区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批复如下:
一、按照壶关县城市规划和土地出让委员会《关于研究拟供集店镇集店村、西庄村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使用权供应方案会议纪要》(〔2025〕3次),同意将集店镇集店村、西庄村27138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单位,划拨的土地用于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使用。
二、划拨使用的项目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