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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330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01-03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壶关县八泉峡水库水利风景区范围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时间:2024-01-03 |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壶关县八泉峡水库水利风景区范围的请示》(壶政水字〔2024〕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八泉峡水库水利风景区四至范围:范围东至桥后沟村西南(N:35°57'36",E:113°32'50");南至桥上村(N:35°57'14",E:113°33'07");西至仙居村(N:35°57'21",E:113°33'08");北至桥后沟村(N:35°57'37",E:113°32'53")。风景区占地面积约0.049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约0.0497平方公里。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风景区范围统筹规划建设,切实加强八泉峡水库水利风景区管理,努力实现生态保护、旅游开发和水利设施综合利用协同发展。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