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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114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6-16
发文机关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农房安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3-06-16

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农房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乡镇要清醒认识我县汛期农房安全的严峻形势,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大灾后排查,加强危险房屋的安全管控,严防农房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把农房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房屋隐患排查。各乡镇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农村住房汛期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接近、达到或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房屋,存在建筑边坡垮塌、地基下陷、房屋墙体裂缝等隐患的房屋,以及位于传统村落内的古院落、古民居等,要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台账,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性采取措施,该鉴定的鉴定,该整治的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应急处置。如出现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各乡镇联络人要同乡镇工作人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视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抢险救援。针对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山区险村险户、危房人员转移确保汛期住房安全,正在建设的农房,要坚决停工撤人,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四、加强灾后排查。各乡镇要加强与各村间沟通协作联动,增强监测手段、充实监测力量、完善预警机制,及时排查因汛情引发次生灾害对农村住房造成的隐患,逐一研究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危房的安全管控,对于严重损毁的房屋,采用停止使用、人员搬离和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对一般受损的房屋及时组织帮助群众做好农房修缮加固工作。对农房受损情况,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五、开展宣传教育。把农村房屋安全工作做好做实,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可利用微信工作群发布相关通知,把工作宣传好。同时,要主动引导,做好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