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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054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3-28 |
发文机关:壶关县住建局 | 主题词: |
标题: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23-03-28 |
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物业办要求各小区直饮水经营单位对每台净水设备进行定期水质检测。饮用水设备及其更换的滤芯滤材应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饮用水经营单位应根据制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在制水设备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