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城市综合执法>公开内容>物业管理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6759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发文机关住建局 主题词
标题物业服务企业审定服务等级提交资料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3-12-29

物业服务企业审定服务等级提交资料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备案表》(一式四份);

  2. 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3.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批准文书;

  4.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含综合服务内容及要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内容及要求等);

  5. 项目临时管理规约;

  6. 住宅小区规划平面图;

  7. 物业管理用房配建位置和面积相关材料;

  8. 申请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审定备案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