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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0380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5-13
发文机关壶关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6-05-13

壶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执法专项)

矿产执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执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违法占地查处相关规定。

规划执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及技术规定;城乡规划许可及违法建设查处相关规定。

测绘执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二、普法对象

(一)内部普法对象: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各乡镇自然资源中心所工作人员。

(二)对外普法对象

1.矿产执法方面:全县范围内的采矿权人、探矿权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涉及矿产资源的乡镇、村(居)委会负责人及群众。

2.土地执法方面:土地使用者、用地单位、村(居)委会负责人及群众,设施农业用地经营主体。

3.规划执法方面: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乡镇、村(居)委会负责人及群众,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主体。

4.测绘执法方面:全县测绘资质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矿山企业及测绘从业人员。

三、普法目标

2026年度,壶关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围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和保障自然资源安全为目标,聚焦矿产执法、土地执法和规划执法三大领域,通过系统化、精准化的普法宣传教育,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二是增强执法对象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自然资源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自觉性;三是有效预防和减少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的发生,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四是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自然资源、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普法举措

1.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专题学习培训,深入解读矿业权物权登记、矿区生态修复等创新制度,提升执法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能力。(责任单位:矿产执法股;完成时间:2026年4月)

2.结合“6·25”全国土地日,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用地单位宣传违法占地查处等政策法规,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责任单位:土地执法股;完成时间:2026年6月)

3.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选取本县近年来矿产执法、土地执法、规划执法和测绘执法领域的典型违法案例,通过案件剖析、法律适用讲解等方式,向执法对象和管理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责任单位:矿产执法股、土地执法股、规划测绘执法股;完成时间: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