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公开内容>法治宣传教育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2-39184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6-24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壶关县司法局对司法所开展执法检查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2-06-24

壶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壶关县司法局对司法所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近日,壶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门联合壶关县司法局对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壶关县检察院一行在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等形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提交的病情复查涉嫌存在造假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我局高度重视,经奖惩考核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警告一次。6月16日,工作人员到李某某家中集中送达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并让李某某作出深刻的检讨。

下一步,将继续对司法所开展常态化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强化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防止发生脱管、漏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