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公开内容>基层法律服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1-24154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9-07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省司法厅到壶关县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1-09-07

省司法厅到壶关县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巩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9月5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崔磊、市司法局原银启副局长、普法依法治理科张春潮科长等一行莅临壶关县,对荣获司法部、民政部表彰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县司法局局长赵世英、副局长王艳梅、法治建设股工作人员、龙泉司法所所长、包村干部、村委会干部等陪同复核。

复核组一行到龙泉镇谷驼村先后实地察看了民主法治长廊、便民服务中心、村务公开栏、图书阅览室、村史馆、文化广场等情况,并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从村级组织建设、民主制度、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详细查阅了制度执行、民主管理、工作档案、会议记录、工作台账等,认真听取汇报,了解该村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下一步,壶关县将严格依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工作,对已创建的村(社区)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典型村(社区)的宣传力度,保持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创建更多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一步提高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整体质量,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