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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3775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3-09 |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心系百姓解民忧 公证服务暖人心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成文时间:2023-03-09 |
“被你们实实在在的为我们老百姓服务的行为温暖到了,真是太感谢了。为了这件事我们跑断了腿,没想到第一次到咱公证处,就给我们解决了这个大难题。”当事人李某某及其小姑子贾某某在拿到公证书后,满眼泪水地对公证人员连连道谢。
李某某的丈夫原在外省的一家企业工作,辞职后,又到了本省的一家煤矿上班两个月,其间不幸突发疾病死亡。但是其丈夫在外省企业有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还未取出,于是李某某到其丈夫原在企业的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但是当地公证处工作人员告知,由于李某某的丈夫虽然一直在当地工作,但其户籍不在当地,且其丈夫与配偶和父母都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无法核查,佐证材料不足,所以不能办理该笔公积金的继承公证。
我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解释说,其丈夫的户籍及亲人都在咱本地,本地公证处办理当然可以,派出所查到户口底薄及有村委会的佐证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