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公开内容>公证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41566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8-21 |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让公证调解发挥更大作用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3-08-21 |
为进一步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解决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县公证处在司法局的组织领导下将“公证+调解”作为公证工作年度品牌重点创新项目,强化诉源治理,创新公证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转变服务观念,提供综合法律服务。探索转变传统公证“内容单一”、“坐堂办证”服务模式,从满足当事人个性化、专业化、综合化的服务需求出发,坚持预防和解决纠纷并举,对群众办理民事、商事等公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主动介入,提供法律咨询、文书起草、遗嘱、提存、保管、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全方位公证服务,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
发挥公证优势,找准业务切入点。及时介入公证日常咨询、业务办理等环节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将“调解”深度融入家事公证、商事公证、知识产权公证和人民法院司法辅助调解等领域。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资深公证员负责调解工作,灵活运用协议公证、遗嘱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提存公证、保全证据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等公证法律手段,通过确认法律事实、赋予公证事项优先证明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缩短调解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推进协议顺利履行。
下一步,我县司法局将积极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扩大公证调解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公证等非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推进公证参与调解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公证调解工作的服务指南,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