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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7353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6-08
发文机关壶关县公安局 主题词民族变更更正办理
标题户籍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民族变更更正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时间2023-06-08

户籍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民族变更更正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公民个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确认、登记。公民民族成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我市户籍居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同意,须父母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并签名确认申请民族成变更、更正: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不同的;

(四)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向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申请变更一次。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二)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的证明;

(三)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申请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