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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7377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6-08
发文机关壶关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时间2023-06-08

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省外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的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在辖区居住、就业、就学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流动人口。

八、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异地身份证办理如无法提供户口簿的,申请人可提供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二)居住证或就业、就读、居住证明之一。

十、申请接收

前往居住、就业、就学地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理;本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前往办理地派出所领取(邮递的除外)。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就业、就学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2.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