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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737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6-08
发文机关壶关县公安局 主题词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标题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时间2023-06-08

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山西省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山西省户籍人口。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流程目录

(一)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定居本省的港澳台居民或已加入(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

2.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3.本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名;

4.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起,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或更正后,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严重损坏不能识别的,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换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

2.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3.本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名;

4.交纳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为40元)并领取发票;

5.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补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任一有效证件;

2.公安机关查询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申报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

3.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4.本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名;

5.交纳工本费40元并领取发票;

6.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山西省户籍人口,且之前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可以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然后选择领取方式(邮寄至个人或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网上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理;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山西省户籍人口,申请人前往就近的派出所申请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向受理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1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制证,之后36个小时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寄送。

(二)现场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制证,之后36个小时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寄送。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首次申领不收费;

2.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3.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