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领域>公开内容>居民身份证管理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0-27379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6-08 |
发文机关:壶关县公安局 | 主题词: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
标题: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办理服务指南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成文时间:2023-06-08 |
一、适用范围
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山西省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山西省户籍人口。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流程目录
(一)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定居本省的港澳台居民或已加入(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
2.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3.本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名;
4.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起,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或更正后,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严重损坏不能识别的,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换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
2.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3.本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名;
4.交纳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为40元)并领取发票;
5.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补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任一有效证件;
2.公安机关查询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申报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
3.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4.本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名;
5.交纳工本费40元并领取发票;
6.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山西省户籍人口,且之前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可以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然后选择领取方式(邮寄至个人或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网上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理;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山西省户籍人口,申请人前往就近的派出所申请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向受理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1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制证,之后36个小时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寄送。
(二)现场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制证,之后36个小时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寄送。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首次申领不收费;
2.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3.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