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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7417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6-08 |
发文机关:壶关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标题: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合法稳定住所申领居住证服务指南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成文时间:2023-06-08 |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居住登记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的、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二)《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公民在暂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暂住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八、禁止性要求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二)以下材料之一:
1.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当地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
3.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提交申领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壶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