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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9436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6-08-26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6-08-26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为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用工风险,针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新开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参保全覆盖、缴费全到位、人员全纳入”,共同筑牢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障底线。现就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电力、光伏、能源、矿山、机场、通信、化工、考古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二、办理程序
工程项目按属地参保原则,统一在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参保责任单位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承接工程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等能客观证明工程造价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已经开工项目提供开工通知书;
2.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复印件;
5.《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6、《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
三、办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前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四、特别提醒
工程项目未参保、未缴费或从业人员受伤时间不在该项目工伤保险期内,全部工伤待遇由用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咨询电话:0355-8770895
壶关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