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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2618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02-28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2025-02-28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山西省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
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就是我省先行先试,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与之并行建立的一项保险制度。
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补贴、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