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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19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8-06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暂停/恢复缴费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4-08-06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暂停/恢复缴费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事项名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暂停/恢复缴费

事项说明: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正常缴费期间因死亡、失踪或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等原因无法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暂停缴费,需要缴费时可选择恢复缴费。

服务对象: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需要暂停或恢复缴费的参保人员

办理条件: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缴费期无法正常缴费。

办理地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网点。

所需材料:无

办理流程:参保群众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基层服务点;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核对群众身份后,依本人申请,通过基层办事平台受理;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结果在办结时限后由县级经办机构反馈给基层服务点,也可直接到县级经办机构查询或通过民生山西APP自助查询。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申请日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