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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202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4-08-06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4-08-06 |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
事项说明: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出现死亡、失踪、疑似重复领取等按照规定不能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时,暂停其享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服务对象: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或其家属
办理条件:出现不能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形的待遇领取人员
办理地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网点。
所需材料:无
办理流程:参保群众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基层服务点;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核对群众身份后,依本人申请,通过基层办事平台受理;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结果在办结时限后由县级经办机构反馈给基层服务点,也可直接到县级经办机构查询或通过民生山西APP自助查询。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申请日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