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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9975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11-27
发文机关壶关县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我市低保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时间2024-11-27

我市低保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长治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审核确认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持有我省户籍在我市长期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或我市户籍在市外其他城市居住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确认为低保对象。

城市户籍申请城市低保,农村户籍申请农村低保。随户籍制度改革城乡户籍改为居民户籍的,按其居住地为城镇或农村,分别申请城市或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