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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3330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7-03 |
发文机关:壶关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23-07-03 |
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社【2021】92号)、《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预算的通知》(长财综【2021】47号)、《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部分项目预算的通知》(长财综【2020】52号)、《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2022】237号)、《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社【2020】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项目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一)项目主要内容:“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是民政部2019年起实施的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是民政部组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实施,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助学对象范围为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三)项目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资金管理办法:助学金采取社会化发放的方式,按季度及时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上,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助学结束。及时掌握孤儿动态,孤儿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应当停止享受“助学工程”。
(五)资金使用情况:《壶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助学项目资金的通知》壶财综【2022】13号共下达资金100000元,2022年度共使用孤儿助学金80000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我县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专科生、本科生以及研究生提供了更高水平的经济保障,切实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照亮他(她)们的求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