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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3194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8-01 |
发文机关:壶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时间:2023-08-01 |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3〕31号)文件及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壶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锚定“推技术、提单产”目标,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项目任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聚焦重点,服务大局。聚焦玉米、大豆、谷子、小麦、马铃薯等主要粮油作物,打造技术集成示范展示平台,筛选推广适宜品种、形成综合技术解决方案,落实主要粮油作物的主推技术提单产要求。
(二)明确导向,分块实施。以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导向,完善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机制,加大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育力度,充实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基层农技人员更好履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个性化、全流程、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以助力产业发展为导向,瞄准县区特优产业,招募5名有特长的特聘农技员。
三、年度目标
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着力加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全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完成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4个(必须建设1个粮食基地),每个基地开展3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培育3个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的开展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每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80个以上的示范主体,组织3次以上的技术观摩培训活动,确保每个示范户熟练掌握2-3项主推技术。每个乡镇遴选至少1名农业技术指导员 ,遴选5名农技推广特聘人员。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超过90%。全县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不低于90%。
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实现全县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落实《关于全省农技农经农机“三支队伍”改革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21〕161号)精神,构建形成有机衔接行政决策、有力承接上级要求、有效对接市场需求的农技推广新格局。推动规范设置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农技推广机构,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推动乡镇分专业设置农技、畜牧兽医等农技服务专岗,承接农业农村公益性服务职责。乡镇专岗专人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接受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业务指导。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深化专家团队包联服务,强化高校与科研院所服务功能,带动农业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培育壮大市场化服务主体,支持政府购买市场化主体农技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力量领办创办服务主体。支持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增值服务。
(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我县将根据省厅、市局发布的年度主推技术、主导品种,结合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技术需求,遴选发布我县年度主推技术、主导品种,至少包含2项以小麦、玉米、大豆、谷子、马铃薯等主要粮油作物为重点的主推技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推广3项(次)以上。落实省市《关于组织开展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服务的通知》要求,统筹组织我县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乡镇农技专岗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和乡土专家等,开展政策解读、技术讲解、指导服务,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品种机具进村入户到田。
(三)建设运行高效的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建设4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包括一个粮食示范基地),示范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和关键技术等。并且规范基地运行,统一竖立“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基地要印发技术“明白纸”等宣传资料,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高素质农民、示范主体开展3场技术培训、人员实训、现场观摩等活动。
(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将遴选3个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的开展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每个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80个以上的科技示范户,组织3次以上的技术观摩培训活动,确保每个科技示范户了解掌握2-3项主推技术。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五)深入实施特聘计划
围绕主粮生产、油料扩种,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重点,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植能手中招募5名特聘农技员,制定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优先续聘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特聘农技员要全员注册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要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建设一支技术水平过硬、助力稳粮保供、生猪生产恢复的特聘农技员队伍。
(六)培训基层农技人员
对全县35名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有省级组建的骨干人才班;市级组建的重点班,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县级组建的培训班,对培训任务中未列入省市培训的农技人员开展不少于4天的实训教学。
(七)强化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运用
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要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引导农技人员、特聘人员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技术骨干全员注册使用手机APP,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开展线上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确保手机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及时完善补助项目在线管理数据,对项目支持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等全程动态展示。
五、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14万元)
主要用于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包括教师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省级骨干班培训费不高于4500元/人,市级重点班培训费不高于4000元/人,县级实训班培训费不高于1500元/人。县级组织的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培训由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情况安排。
(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36万元)
建设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基地各补助建设资金9万元。 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以及培训观摩等活动所需费用。
(三)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27万元)
培育3个农技推广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服务组织补助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应用示范以及带动示范户所需物资投入等相关费用。
(四)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12万元)
基层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1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等;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按服务次数计算)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服务补助按照我县差旅补助标准执行)。鼓励对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农技推广人员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五)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3万元)
主要用于科研教学人员、基层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情信息咨询、技术科普、培训视频制作等农技推广服务活动所需的费用,以及项目县订阅《农民日报》等主流报刊所需相关费用。
(六)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服务补助(6万元)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特聘5名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每个特聘农技员补助1.2万元。特聘农技员聘用期1年,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为更好的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管理考核,要制定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满后,考核优秀的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七)其它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等。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为确保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严禁大额提现、白条入账、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严禁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支出要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完善支出手续。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化服务组织的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把关。
(三)加大总结宣传力度。任务组织实施中,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农技人员和事迹等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壶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