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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399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6-04-07 |
| 发文机关:壶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遴选2026年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试验 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26-04-07 |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更好的完成我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特聘农技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一)遴选范围及原则
1、县域范围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正常运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
2、本年度已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支持的同类(试验示范)项目单位不在遴选范围,且同一实施内容不得多头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必须为从事农业种植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具备一定规模(粮食基地不少于200亩,蔬菜基地不少于30亩)且相对稳定(自建或租赁期限5年及以上),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培训、试验示范、学习交流等活动。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技术先进、能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
二、特聘农技员
(一)遴选范围
1、招募范围:“土专家”、“田秀才”、退休农技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以及“三支一扶”计划涉农毕业生等(专业方向为种植、畜牧养殖),其中包括一名转基因玉米种植农技员。
2、之前被聘任过且服务好的特聘农技员优先选择。
(二)申报条件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及报名方法
(一)遴选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实地查看、专家评审,由局党组会确定并公示。
(二)相关要求
1、各类基地要建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具有一定产业特色和经营规模。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主体,需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及企业征信、土地流转协议或自有土地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报名。
3、申报特聘农技员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历年获得的荣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简述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等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申报的主体或个人,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4日,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科教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壶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