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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2937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7-04
发文机关壶关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4-07-02

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暑假将至,现就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宜温馨提醒大家:

一、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有培训需求的学生家长,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不攀比不盲从。要仔细查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要具备两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书》,尤其要看清许可证上明示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是否将教师资格证、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上墙公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缺乏有效监管,安全环境、教师资质等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难以有效维权,广大家长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二、防范培训收费风险。缴费时务必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不要盲目听从培训机构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等,一次性缴纳不超过三个月(或超过60课时)。家长在报名前必须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验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师资、课程、场地等信息,线上选课购课、合同签订、缴费销课等。不要以现金、微信、支付宝、网络转账等方式将培训费缴入机构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名下,以免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

三、坚决抵制违规培训。目前有少数校外培训机构改头换面,有从“地上”转为“地下”;有隐藏在小区单元楼,以“教育咨询、上门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都属于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学生及家长予以自觉抵制。家长应鼓励孩子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并对违规线下培训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5—8778530


附:我县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正规艺术类培训学校(机构):

1.壶关县诗潮音乐培训机构;

2.壶关县韵雅艺术学校;

3.壶关县舞妮艺术学校;    

4.壶关县决胜艺术培训学校;

5.壶关县青苹果艺术学校。

壶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