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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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壶关县委 壶关县人民政府
长治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收到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X2SX202104270039号环境问题,主要是我县黄山乡靳庄村支书、村主任崔卫华,在村南离村不足300米处占用耕地修建养殖场,臭气冲天。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责成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于2021年5月1日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报告,2021年5月11日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
目前,该问题已全部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乡靳庄村支书、村主任崔卫华,在村南离村不足300米处占用耕地修建养殖场,臭气冲天。
二、后续处理整改情况
黄山乡政府对该养殖场占用部分耕地问题进行了处置和后续整改:
(一)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中“关于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的规定,壶关县地鑫圣水种养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4月底,向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了占用土地需要补划的申请。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7月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了补划申请。截至2022年4月下旬,壶关县地鑫圣水种养专业合作社仍未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二)按照壶关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十一批转办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黄山乡人民政府依法对该合作社违法占用的9.2亩基本农田上所建的农业设施,予以了拆除,同步对违法占用的土地进行了复垦。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4月28日,在壶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此环保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开。
联 系 人:李 耀 联系方式:0355-8778345
具体承办人:孙 朝 联系方式:0355-8665909
附件:1.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转办数据
中共壶关县委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