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5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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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壶关县人民政府
壶政通字〔2026〕3号
因工作需要,为保障我县元宵节期间相关活动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域内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元宵节期间(农历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我县2号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原欢乐谷6号停车场)、3号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高速长治东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停止使用,全县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统一设置在1号集中燃放点(鹿茸菇生态园),有燃放需求的群众请前往该点位,严格按安全规范有序燃放。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