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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1338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2-20 |
发文机关:晋庄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晋庄镇行政执法队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成文时间:2023-02-20 |
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造晋庄镇和谐环境,晋庄镇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在办公楼、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处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和投诉监督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按照要求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在出示有关执法文书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各行政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二、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审批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明确审核主体,强化审核力量。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同时定期开展法制培训。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如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和适用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纳入法制审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