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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197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09-23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海绵城市 |
标题:文字解读:《壶关县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时间:2021-09-23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城市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27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水质提升为突破口,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危房和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开展区域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到2030年,县城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三)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四、责任分工
从编制导则及修编各类专项规划、制定考核标准和相关技术手册、建立全县海绵城市项目库、海绵型生态水系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海绵型小区和单位建设、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控8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全方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五、保障措施
成立壶关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我县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本县海绵城市建设,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通过组织领导、试点示范、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手段,督促全县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六、延伸解读: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
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实现雨水在尘世中自由迁移。而从生态服务出发,通过跨尺度构建水生态基础设施,并结合多类具体技术建设水生态基础设施,是海绵城市的核心。
在新形势下,海绵城市是推动绿色建筑建设,低碳城市发展,智慧城市形成的创新表现,是新时代特色背景下现代绿色新技术与社会、环境、人文等多种因素下得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