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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41175 |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字〔2022〕39号 | 发布日期:2022-10-14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解读:《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2-09-26 |
原文链接: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指导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小农户与高效农业有机衔接,持续深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2〕1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壶关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我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任务目标为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2.17万亩以上。
三、主要内容
1、补助作物:玉米、小麦、高粱、谷子、旱地西红柿。
2、补助环节:旋耕、深耕、秸秆粉碎。
3、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万元。
4、补助对象:参与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
5、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用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补助不超过130元。结合我县实际,壶关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指导价格为:旋耕40元/亩、深耕70元/亩、秸秆粉碎40元/亩。
6、实施地点:全县10各乡镇。
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报标准
依据公开、规范、择优的原则,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服务组织应纳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
6、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五、托管服务的标准
1.作业机手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作业到位。
2.耕作要保持地表干净,无作物残茬、杂草和地膜、土壤散碎良好,满足播种要求。
3、收获时要求玉米联合收割机带有秸秆粉碎及抛洒装置,确保秸秆均匀分布地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工作。
2.强化督促指导,组织巡回检查,推广先进典型,解决存在问题。
3.强化资金监管,实行专账管理,确保安全高效。
4.加强宣传引导,解读相关政策,制定行业标准,尊重农户意愿。
七、解读机关:壶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