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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41177 |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字〔2022〕31号 | 发布日期:2022-08-12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2-07-30 |
原文链接: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培育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晋农办政改发〔2022〕1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到2022年底,全县新增家庭农场30家,评选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
三、创建内容
1、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完善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
2、完善家庭农场登记和名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3、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被评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的将分类给予补贴。
4、加大家庭农场主培训力度,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5、打造家庭农场智慧管理平台,新增家庭农场的“随手记”软件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四、创建标准
1、党委、政府重视,发展规划合理,政策扶持力度大。
2、工作体系健全,管理职能明确,适度规模经营。
3、基础工作扎实,家庭农场数量多,管理规范。
4、示范带动力强,产业特色明显,示范作用较强。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
2、强化部门协作,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合力。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六、解读机关:壶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