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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壶政办字〔2022〕31号 发布日期2022-08-12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2-07-30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晋农办政改发20221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凸显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培育,健全创建工作体系,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带动力强的家庭农场,引领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带动小农户增产增效,助推全县现代农业提档升级。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引领的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更加有力,促进家庭农场数量较快增长。通过示范县创建,推动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多元化、发展模式多样化,使家庭农场成为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巩固提升,为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奠定基础。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新增家庭农场30家,评选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完善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按照“有文件、有机构、有人员、有扶持经费”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专人负责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

(二)完善家庭农场登记和名录管理。建立健全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名录信息,把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三)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各乡镇依托”“优”农业特色产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被评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的将分类给予补贴。

(四)加大家庭农场主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选派家庭农场主参加各项技能培训,确保家庭农场主每三年轮训一次。同时,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鼓励家庭农场主参与产业化联合体,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五)打造家庭农场智慧管理平台,加大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支持和引导家庭农场在日常经营中使用“随手记”,确保新增家庭农场的“随手记”软件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7月)。制定完善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相关保障配套工作。

(二)组织申报阶段(20228月)。各乡镇按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积极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县级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认定。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至11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完成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对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发改和科技、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自然资源、林业、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研究制定家庭农场发展扶持政策、管理制度,完成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牵头承担综合协调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统筹做好家庭农场财政支持政策;行政审批负责家庭农场依法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负责家庭农场申请商标注册和创建著名商标;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的目标要求以及发展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要密切跟踪家庭农场发展状况,按照规模适度、合同标准、生产先进、财务健全、管理科学的标准,宣传家庭农场发展中涌现的好典型、好案例以及乡镇发展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指导。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建立家庭农场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全县示范家庭农场建立“一场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人进行全程业务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 :1.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壶关县2022年度各乡镇家庭农场创建计划表


附件1

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冯海岗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吴风林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员:马  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先孝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牛  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利兵   县林业局局长

       陈  艳   县行政审批局副

       王晓宇   县税务局局长

       盖俊杰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赵冬梅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吴风林兼


附件2

壶关县2022年度各乡镇家庭农场创建计划表


新增家庭农场数(个)

2022新增县级示范

家庭农场数(个)

龙泉镇

3

2

百尺镇

5

4

店上镇

3

2

晋庄镇

5

3

树掌镇

3

2

集店镇

2

2

大峡谷镇

2

1

黄山乡

3

2

石坡乡

2

1

东井岭乡

2

1




合计

30

20

政策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