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50588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3〕20号 发布日期2023-10-18
发文机关壶关县税务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3-10-12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关于长治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2023年9月1日起,预收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身份证号、参保地发生变更的,应在缴费确认完成前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新生儿出生当年应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当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12月25日)的,可于2024年3月底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2023年预收2024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

2023年各级财政

人均补助标准

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380

医疗救助资助

个人缴纳

普通人员

640

0

380

稳定脱贫人员

0

380

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

收留抚养儿童)

380

0

低保人员

304

76

返贫致贫人员

342

38

脱贫不稳定人员

280

100

边缘易致贫人员

280

100

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280

100





人员类别

2023年各级财政

人均补助标准

残疾人就业保

障金资助

个人缴纳

12级重度残疾人

640

304

76

温馨提示:

(一)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发生重复缴费的,缴费人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口、重度残疾人1、2 级)由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残联移交医保部门人员名单,医保部门对以上人员进行身份标识,对需个人缴纳的部分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三)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确认是否属于参保资助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

(四)保人(不含参保资助对象)错过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全额补缴。超过集中缴费期3个月内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补办的,执行3个月待遇等待期。

三、征收期限

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四、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协作银行(农信社、光大、农行、中行、建行)手机 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我县已开通微信缴费,参保人可关注“长治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办理缴费或点击进入【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再次提示: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4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2.支付宝缴费

已开通支付宝缴费,参保人可登录支付宝点击进入【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社保缴费】-【登录】,进入个人中心,添加常用缴费人,选择需要缴纳的险种,确认待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缴费。再次提示: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4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3.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通过手机 APP 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2024”;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4.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

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录入身份信息、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资料;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提前到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缴费人通过银行手机APP或柜台与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后,可在网上直接缴费。

(二)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三)社保缴费专用POS 机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四)现金缴费

为满足群众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人民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进行社保缴费。

五、缴费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温馨提示: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缴费人在社保缴费完成5 个工作日后,才能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查询到缴费入库记录。为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只能查询到入库时间等信息,不显示具体缴费金额。

六、缴费证明打印

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社保缴费专用POS机小票、套印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均可作为城乡居民的缴费证明。

《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在界面左侧选择【缴费证明】模块下载并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也可通过税务征收大厅自助办税终端,持身份证自行打印。

《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可通过微信渠道查询并下载打印。操作步骤:登录微信进入【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缴费记录查询打印】,可以查询并下载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温馨提示:一是税务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不体现社保部门的退费结果信息。二是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时间,《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开具时间一般为缴费完成的5个工作日后。

七、退费办理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等符合退费情形的由缴费人向参保缴费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核验确认后办理退费。

八、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承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具体工作。扎实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引导、参保告知、集中代收等工作,确保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如期完成年度参保缴费任务。

县医保局:负责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医保接转以及特殊困难人员信息比对、参保资助资金的落实等工作。继续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加强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税务、乡村振兴、财政、民政、残联、卫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全民参保工作。组织做好年度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培训指导、信息统计等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按照规定缴费标准,在集中征缴期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及宣传动员工作,在原有缴费渠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逐步为参保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扩面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稳定脱贫人员、返贫致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和信息共享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及驻村帮扶队伍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参保工作。

县民政局、残联:负责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身份认定和信息共享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稳定脱贫人员和低收入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

县卫体局:负责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身份核实、信息共享、政策宣传、参保告知等工作,确保其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及缴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其他

(一)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县税务局进行咨询,电话:0355-7725001,0355-7710883

(二)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县医保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355-8765005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文字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专家解读:《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